手提八百纵横,
嫖姚当日成名处。
单于夜遁,阏氏擒获,名王衅鼓。
翰海登临,狼居封禅,殊功建树。
羡冠军年少,雄姿英发,三千里,封侯去。
粗读三韬六略,
掉长弓、天山射虎。
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孙吴风度。
南粤未臣,匈奴待灭,英年作古。
便祁连为冢,六军为阵,复长蛇舞!
——《水龙吟四步醉墨韵读<霍去病传>》
你可记得那个少年?他用二十四年时光成就一生辉煌,用二十四年岁月书写百世流芳,用一柄秋水寒剑,斜挑大漠秋阳。
莫问少年生何处,来日诉尽英雄骨。
霍去病的出生,可谓是大汉王朝的传奇。并不是以辉煌问世,而是以卑贱闻名。因为父亲不敢承认与平阳公主的女奴私通生下了他,于是,他一出生便被冠上了私生子的称号。
在他刚满周岁的时候,姨母卫子夫成为汉武帝的皇后,宠压后宫。舅舅卫青也被封官,很受汉武帝的赏识,于是,霍去病的命运开始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俊美少年着一袭华服,跨一匹名马,绝代风华。他身上的紫荆花纹浅浅淡淡,纠纠缠缠。谁也不曾想到他即将守护万万千千,站在一个即将开始的历史神话之前,他马上就会成为创造者,倾尽所有,独独不会为自己的创造者。
一袭战甲征天下,鲜血开辟将军路。
他一直很羡慕舅舅。他厌恶王孙公子们浮华奢靡、安于享乐的生活。他认为,好男儿,就应像舅舅一样征战沙场,建功立业,保卫边疆。相比繁华京都,他更向往长安城外的天空,向往北地的狂暴烈风与豪放的战场。
“漠南之战”中,十八岁的霍去病跟从卫青出征,他一人带领八百骑兵,做为一支奇兵脱离大军在茫茫大漠里奔驰数百里奇袭匈奴。此战中霍去病斩敌无数,并杀匈奴单于祖父,俘虏单于的国相及叔叔。汉武帝闻后大喜,立即将他封为“冠军侯”,赞叹他“勇冠三军”
霍去病的首战,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这个仅仅十八岁的少年,一举成名,震惊天下。
而后,在“河西之战”等多场著名战役中,霍去病“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不仅大振汉军军威,还使十九岁的自己成为汉家军队的王牌。
而真正使霍去病在汉朝子民心中犹如神一般存在的却是“河西受降”。
两场河西大战后,匈奴单于对浑邪王的一败再败十分愤怒,想要狠狠地惩罚他。于是,浑邪王想投降汉朝。汉武帝不知真假,遂派霍去病前去黄河边受降。当霍去病率部度过黄河的时候,匈奴降部中发生哗变。面对这样的情形,年仅十九岁的霍去病临危不惧,竟然只带着数名亲兵亲自冲进了匈奴营中。那个清隽冷酷的少年将军,一袭战甲,寒面如冰,直面浑邪王,下令让他诛杀哗变士卒。
那一刻浑邪王完全有机会利用人数的优势杀掉霍去病。然而最终他放弃了,他是尊敬英雄的,他敬重这少年的胆识与机智,更惊讶这少年孤身犯险不惧生死的的气魄!
年少功成垂千古,惹尽满朝文武妒。
霍去病声名大振之时,还是名二十不到的少年。这样的年纪,这样的功勋,谁的心里没有多多少少的嫉妒?
当他看见那些道贺的大臣眼里流露出的毫不掩饰的嫉妒时,感到前所未有的厌恶。他厌恶所谓的功名与利禄。他突然想起了出征前姨母卫子夫说的话:“江湖险恶,庙堂高远,名利场更是英雄冢,一滩浑水难淌。只有那抛头颅洒热血的战场,才有真情,才有实意。”
他喃喃:“现在看来,倒是果真如此了。”
匈奴未灭不言家,一朝功成万骨枯。
而到如今,我们对那个一生仿佛就是一个传奇的少年从来只能赞美,只能仰望。却永远无法窥视一个个华丽的封号下那心系天下的少年心境;我们也从来无法体会那金戈铁马争天下的无奈和那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浮华;无法体会那“匈奴不灭,何以为家”的落落空寂与一世孤独。
我们只知道,汉朝名将霍去病,生于汉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卒于元狩六年(前117),,享年二十四岁,是汉史上最具传奇色彩的历史神话,仅此而已。
长安,多美的名字。那是他一生的执着与追求——只为给大汉的百姓一个“长久”的“安定”。京城长安,是他梦开始的地方,亦是他梦结束的地方。那里有着极乐的未央,亦有着他铮铮英雄骨中的绵绵思乡情。
满弓张,秋水寒剑挑斜阳,满目苍茫;
雁走边关,月照西凉,权当梦一场;
一把寒剑,浅把流年轻唱;
只道此少年英雄,纵死犹闻侠骨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