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是一门特别的艺术,它的存在激励了无数人,它展示出一种文化,一个国家的风采。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我与文学作文高三,欢迎大家阅读!
我与文学作文高三篇1
其实不瞒大家说,今天我来这里演讲之前并没有特意准备演讲稿,我来这里只是和大家聊一聊我与文学的故事。
说实话,一开始我认为文学这个东西并不适合我。我所感兴趣的是国际政治和国际军事,我认为那种紧张感和博弈感,那种在博弈中所透露出的大国之间的智慧,是我所需要的,也是适合我性格的。而文学在我的印象中一直是理想化的,平淡无奇的一种存在,充其量只能是无聊时的一种消遣。而这也直接体现为我在初中时候只读了不到三本书,但是这个观念在我高一下学期时候彻底改变了。原因大家都熟悉,是为了近年来很火热的自主招生。在高一下学期时学校组织参加了一次作文比赛,也就是大家很熟悉的“叶圣陶杯”。我一开始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参加,想着虽然我只是一个理科生,但是拿到这么一个奖项,应该也是有所助益的。在决赛现场我第一次由于一个作文题目而陷入了沉思,我认真考虑了一下以后的人生应该是怎样的。而正是在那之后,我清楚的意识到:文学的意义并不仅仅是一种消遣,它更是对于今后人生的一种探索和一次勇敢的想象。
所以在那之后我几乎是一发不可收拾地迷恋上了文学,当然,“迷恋”只限于读书。上了高二之后,我开始“大量”地读书。仅在高二这半学期我读了差不多十三四本。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白岩松在书中说过的一句话,他说:“人生不只有当下,还有诗和远方。”而这也成为了我的写作格言。我的文风有了很大的转变,我喜欢把格局放得很大,以俯视的视角来观察这个世界。那时候我渐渐发现,其实国际政治和文学,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也正是因为文学才使我对国际政治有了更深刻的看法,也对当今大国之间的博弈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是文学和阅读教会了我要用不一样的视角去看世界,要用一种独到的眼光去剖析这个世界。蓦然间,我发现,世界真的比想象中精彩,也比想象中要紧张刺激。
习惯了风起云涌,我们也要有诗和远方。最近在读毕淑敏的一本书《蓝色天堂》。其实,第一眼被这本书所吸引,是由于它的封面,不同于其他书,这本书的封面展开之后是一张世界地图,是毕淑敏在环游世界时在这颗蓝色星球上所留下的印记。所以与其说这是一本很不错的小说,不如说它更是一本游记。我对书中的一段话记忆犹新:“生命中有了这样一次荡涤身心的旅行,当我垂垂老矣行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据说人的一生会电光火石地闪现,浓缩成一部微电影,我势必回忆它,然后浮出若隐若现的欢颜”。当时读完这段话之后,我掩卷遐思,我不能马上去环球旅行,但是在这本书中,我真正感受到了文学能够带给我的是什么?那是一种清新的如海风扑面而来的畅快,这种畅快源自于每个人DNA序列中对生命起源探索的欲望。
这就是我今天想说的全部内容,文学现在对于我来说,它有很重要的三个意义:对未知人生的好奇;看待世界的全新视角以及对于生命本源的探索。现在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尽情的去享受文学,感受文学的魅力,因为文学是当今阶段为数不多几种能让你感受到的生命的伟大、人生的充实与快乐的归途的东西。
我与文学作文高三篇2
“书中自有千种栗,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古人如此诱惑着人们读书。当你去野外时,你会选择什么作为你的伴侣?我会选择书。
因为文学很重要,他会在危难,独自时一直陪伴着你。
当你遇到危险时,他会帮你摆脱困境;当你孤独时,它会让你的世界更充实;当你害怕时,它会给你在黑暗中点起明灯……
文学汇集了人类的智慧,是先人对我们精神上的遗言,是他们将自己的经验知识代代相传下去,使我可以而且能够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这个错综复杂的世界。文学作为知识的题材,是我们进化自身的利器,是我u们提高自我素质的捷径,是人类文明的标志。
文学能让我穿越时空,在不知不觉中,我穿越了历史的漫漫长河,让我们勿忘国耻。悄悄的深入,我在先人智慧的光辉中,睿智的目光中,寻求真知灼见,去体会人类文明的悠远。脱去稀疏的羽毛外衣,消散幼稚的思想。文学让我们明白“女娲造人”“嫦娥奔月”是神话。“孙悟空一个跟斗云十万八千里”是想象,我们得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一个理想,才可实现飞天梦想。
《水浒传》一百单八将的英雄好汉的英勇气义令我赞叹;《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懂得人生的艰难,我们应该勇敢面对。有时文学会让我跨越国界。《安琪拉的灰烬》的主人公悲惨又充实的人生,让我应该懂得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芒果街上的小屋》让我们应该知道,有梦想就去追求,不管家境如何,不管有多困难,只要去追,就能成功,脱离困境。
每认识一本文学作品,就像自己身上多了一片精致饱满的羽毛,读的越多,身上的羽毛就越丰满,更可以抵御严寒,使我飞得更高更远。让我在人生有限的长度内,变的宽广辽远,浩荡激越,改变人生终点,不听任命运的摆布,把握自己,执著地走向理想目的。不论出身如何,他都能改变人的命运,走向生命的乐章。
让我们插上生命飞翔的羽翼,与文学一起,在生命的天空中自由翱翔……
我与文学作文高三篇3
其实一开始得知这个题目时,我毫无思绪,因为觉得,文学是一个很高大上的东西,可望不可即,不过读过几本书几篇文章,就大肆讨论文学,总让我觉得问心有愧。可还是得厚颜无耻的在这里和大家讲讲我与文学的往事。
在说文学之前,先来说说我,不论思维或是行为方式,以及我对文学的选择,都能体现出我是一个混沌的极端主义者。
作为一个纯正的文科生,标配一个多愁善感,细腻柔情的心,看到墙上蚊子血就想到朱砂痣,衣领上的饭粘子都觉得是白月光。于是喜欢张爱玲不顾一切的追逐。向往陆小曼炙热的情感表现,读王小波和李银河的大型虐狗文段。这一刻,文学将我沉在唯美的感性国度,不必考虑后果,就这样随心而往,不来不去。
同时作为一个将科学与逻辑视为一切的文科生,我是有点独特的。缜密的逻辑,紧凑的情节,科学的推理,总让我热血沸腾,柯南道尔,东野圭吾,蜘蛛大叔,都是我最初与文学相遇的见证人。后来,看《天才在左疯子在右》时,为了搞懂光的波粒二象性和杨氏双缝干涉实验,查了很多资料,还和我的班主任白金海老师细致的讨论过,我想如果没有文学,我将永远不会知道光所特有的独特质感。这一刻,文学带我进入严谨缜密的理性世界,在线性规律中,了解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
我向往未来,热衷于科幻小说,跨越维度,扭曲空间,穿越星海,在星际中停滞时间,书中的未来光怪陆离,而又充满惊喜,掉进幻想的深海里,脑中冲进乱入者想象力。
同时又期望自己回到过去。最爱魏晋的飘逸,唐宋的繁华,河边的洛神,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三月三的兰亭,流觞曲水,恣意快活,新旧更迭,生死虚妄,滕王阁上惊叹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绝妙,在沉香四溢的阁子里,莫开帘,怕见飞花,怕听杜鹃。
在我捡练文学的时候,文学亦对我加以砥砺。
文学给人生带来厚重感,让每一个细胞里都藏了些许睿智与豁然,我们领略过别人的分别,因此在自己面对分别时,想想月亮也总有阴晴圆缺,我们体味过别人眼中的生死,在自己面对时,就想想崔斯坦的救赎与迪伦的永不停歇。而这种厚重感,会让你的灵魂变得更轻。
文学让人生充满诗意,因此,我在看到王老师时,不说漂亮不漂亮,说月色和雪色之间,你是第三种绝色。因此在南行的列车上,不说孤独是孤独,说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
久而久之,你也成为一个诗人,深切地体会诗人的世界,而你所沉淀过得千个别人的人生,万般不同的情感,都成为你的铠甲,你生活的利剑。
这样说来,文学,又像是离我们很近,近到那本綦之韫同学的小集,途中,令我我红了眼眶,近到杨京浦同学初中在校报上连载的梦回唐朝的小说,让我爱不释手,文学真的离我们很近,任何一段有感情有共鸣的文字,都是文学。
我想今天来到这里的同学,都是文学的信徒,我也希望,未来大家也能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何处惹尘埃。在浮沉的世间,文学让你停下来,看一看黄昏之时的瓦尔登。
我与文学作文高三篇4
上小学起,就比较喜欢文学,每次上语文课,我就特别开心,而对于数学和科学我却不想听,在数学课上,我很多次拿出书本偷偷看。当然,肯定被发现。
上中学后,我对语文课以及课以外的文言文、散文也别感兴趣,之所以我的数学成绩一直不好总在30几名,是因为我对数学根本无法产生浓厚的兴趣,把精力都弄在语文上,后来爸爸妈妈要我认真学数学,数学学起来也是很开心的,可我却还是把他的话当作了耳边风,每次数学课上,我还是看书或打瞌睡。
那天,开学没几天,上数学课,我不喜欢数学,所以趴在桌子上,我在想语文书上的那个散文,哎呦,我看的有味道啊!但是上课了,我没心思听老师上课,手太痒了,就拿出了语文书,我看着,同学们也没告诉老师,这点我很开心,老实是边走边讲课的,所以我很小心,来了我就放进去,但是,老师突然没有走动,他在黑板前面讲题目,哇哈哈,天助我也!我能看书喽!当时没差点叫出来,只是忍着笑了笑,我低头看语文书,看的津津有味,悲剧,看得太入神了,老师走过来我都不知道,老师看到了我手上的那本语文书,皱皱眉头,叫我回答问题,我没反映过来,老师把我的书拿过来我才回过神来,啊,被发现了,我站了起来,向老师承认了错误,我的脸涨红,不知什么是好。
但是有一天,老师说:语文到后来是最轻松的一门课,科学会越来越多的作业其他课虽然比不上科学的作业,但是比语文多,我顿时惊了,“不是吧,这么说我是要学其他着几门课吗?命苦啊!”我感谢文学,因为它陶怡我的性情,给我的人生带来了欢乐与希望!但是,说是不重要!为什么?
文学确定了我的人生向导,为我增添了人生前进的动力,虽然自己理科较差,但是有一种办法叫笨鸟先飞,唯一的就是迫使自己学习,这种无赖的学习方式,失败的学习态度,长而久之,不知不觉让自己产生了对学习的渴望。所以,之后,我不但要学好语文,也要学好数学科学,这样才对的起我的家人和老师们。
我一定会好好学习,把功课都弄好,虽然这是我与文学,但是,还是要学好每一门功课。
我与文学作文高三篇5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们进步的阶梯。”我也不知道何时喜欢上了文学,喜欢上了写作。或许在很久以前,我与文学结下了很深的缘分。
我总是坐在光线柔弱的窗边,捧起一本好书,走进书中那丰富的世界,为主人公的喜而欢,悲而忧。那感觉,就像在夏日吃了西瓜那般清爽可口;就像在冬日阳光照射那般温暖萦绕。这时,就算母亲喊我吃饭,催我睡觉,我都书不离手。书就是有这么大的魅力,无人能挡。
每当我看完一本好书,我就会靠在窗边想象,在梦境中幻想,想象自己就是书中的一个小角色,经历那些惊奇,刺激的事情,那该有多么美好啊!我的想象力就开始丰富,眼中的一切事物都有了灵性。他们会懂,会说话,会和我玩,会……我就这样想啊,想啊……
于是,写作的幼芽开始在我内心里萌发,手也不由自主地动了起来,蠢蠢欲动,灵感涌现。我终于提起手中的笔,把心中的所思所想写下来。我用笔记录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用文字去铭刻记忆中的酸甜苦辣和喜怒哀乐。这时候,我想象中的主人公跃然纸上,把自己当作那个主人公,展开了一个神奇的世界。双休日,我伏在桌前,慢慢地想,慢慢地写,像蜗牛一样,悠哉悠哉地思考。
就这样,我坚持每天看书,每天写作,因为看书和写作带来的乐趣是不可以用语言表达的。
曾经有位老师说过:“一个人都有两次出生,第一次是肉体的出生,第二次灵魂的觉醒,而第二次觉醒往往是书唤醒的”。
我与书共行,因为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使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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