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是指解答法律询问,提供法律帮助的专门人员。如受当事人聘请,为当事人处理有关法律事务,或接受非诉讼事件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在民事诉讼中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出庭,或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辨护人出庭辨护。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法律顾问工作计划范文5篇,希望大家喜欢!
法律顾问工作计划一
一、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1、提供日常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意见。如提供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争议、交通事故、债务清偿及债权追讨等方面的处理意见;
2、应贵公司的要求通过授课、座谈等方式对公司员工进行专项法律知识培训;
3、为贵公司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章程、声明、备忘录、索赔理赔书、意向书、委托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纪要等。根据贵公司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律师声明、法律建议书等法律事务文书。协助贵公司各个部门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审查、完善客户草拟的合同及其它法律事务文书;
4、针对贵公司较大的经济贸易项目或其它重大项目,提供参与式、综合性法律顾问服务。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谈判,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及项目所需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为贵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及法律论证;
5、应贵公司要求参与客户重大业务活动,拟定谈判方案、为制定对策提供法律意见;6、协助贵公司设计、制定、健全各项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各种经营运作程序;协助贵公司制定保密制度和签订保密协议;
7、应贵公司委托协助清理债权债务及参与和贵公司有关的所有诉讼业务;
8、接受贵公司授权,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公众传播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维护贵公司合法权益;
9、应贵公司委托,并经律师专业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对外发出《律师函》,维护贵公司合法权益;
10、不定期向贵公司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信息,并提供有关规避风险的法律建议或相应的对策。
二、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根据贵公司的具体情况,可能有以下几种工作方式:
1.每月或每周安排一定时间到贵公司现场办公,处理贵公司重要事务及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不能有效处理的其他事务,由律师至贵公司处接受委托办理,必要时贵公司亦可派人到律师办公场所委托法律事务解决相关问题;
2.在现场办公以外的时间,律师可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进行口头或书面的解答及处理;对法律文书的审
3查及完善,律师可通过传真、电邮等方式进行处理,以及其它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可以有效快速处理的事务;
3.遇到紧急情况时,贵公司可以随时联系律师,双方到贵公司、律师所或其以它合适的方式解决问题;
4.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贵公司到仲裁机关、法院或其它场所代理企业处理相关事务。
5、顾问期间,贵公司可以指派专人与顾问律师联络,为顾问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临时办公场所等),提供开展业务需要的资料和情况以便于顾问律师受托后及时解决具体问题。
三、顾问律师的工作程序
顾问律师应当首先解决既往遗留的法律事务,处理当前紧急的法律事务问题,参与目前将要或已发生的诉讼活动,随后转入以减少或预防纠纷发生为目的的法律事务,协助建立健全合同制度等。
法律顾问工作计划二
一、常规工作
常年法律顾问的常规工作主要包括日常法律咨询,合同的审查以及基本的资信调查(主要包括工商、房产信息调查),根据客户需要,也包含少量的简单谈判及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不包括供客户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的法律意见书),上述内容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中均已包含。
二、关于提供较深入的法律服务的基本计划
常年法律顾问常规服务模式存在的主要缺点在于基本属于被动式服务,对于企业法律风险的预防性不够,往往是出现问题仓促上阵,因此也容易造成最终结果存在多多少少的遗憾,其实企业法律风险的控制并不仅是法律问题而更多的是系统管理问题。具体而言,公司已有比较规范全面的风险控制制度,如果上述工作中尽可能多发挥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应该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具体计划包括如下几点,供公司参考:
1、法律风险重点监控
在去年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中,有意识加强了与业务部门的联系,一方面有助于提前介入及预防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有助于熟悉公司业务的具体运作。我们认为,这一工作模式能比较解决实际问题,应该进一步强化,但这有赖于公司能否有进一步的制度安排。
2、合同管理制度及常用合同文本的修订
在我们最初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时,曾对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及常用合同文本进行过梳理和规范,但毕竟几年过去了,建议公司是否考虑重新修订,如重新修订,是否请公司各有关部门(尤其是业务部门)均提出书面意见。
3、法律培训工作
提供了拟开展的三项专题法律培训计划,尤其是第一项主要针对公司业务运作中的实务性问题。我们的想法,公司法律培训的关键是以企业实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如何进行正确操作进行提示与指引,其中尽可能结合公司业务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案例。建议首先在上半年安排一至二次培训,为保证效果,可否首先在部门负责人层面作一次小规模的宣讲及座谈。
法律顾问工作计划三
一、总体工作目标
(一)重点工作
1.建立和完善法律事务管理的制度体系,制定工作标准,拟定工作流程。
2.落实三项审核率,完成三年法制目标的硬指标。
3.加强合同管理,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4.加强诉讼管理,切实降低案件发生率。
5.要结合“六五”普法着力培育企业合规文化。
6.要坚持不懈地推进法制队伍建设。
(二)需重点解决的问题
1.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还不完善,还未形成规范化的法律工作流程。
2.法律事务机构职能不够明确,缺少法律知识培训,缺乏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的专职法律人才。
3.合同签定及执行过程中,法律审核及评估机制还需加强。
4.缺少明确法律参与重大决策的范围、方式、工作流程等权责要素的制度依据。
5.企业自身法律事务工作的功能和作用不强,主要依赖于外部资源。
6.没有建立起对合同签约人员的法律素质标准,不能及时有效地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经营活动中法律风险预控有待完善。
7.法律审核尚未全面参与规章制度评审、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未经法律审核的现象较为普遍。
8.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与企业日常宣传、经营发展、员工实际结合不够紧密。
9.主动意识有待加强。
二、保障措施
201x年度,公司法律工作事务任务繁重,且涉及多个部门的配合,为保障年度法律工作开展,特拟定以下措施:
1.调整公司法律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主管法律工作副总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企业管理部。法律集中管理,设立法律事务部,简称法务部,与企业管理部合署办公。法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能为指导协调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开展;协调成立法务部,指导法务部工作。
2.涉及法律专项管理的业务仍按照职能管理分工执行,但必须就工作过程中的法律工作痕迹保留,并报送法务部备案,法务部将按照职能检查监督法律事务落实情况本年度工作任务实施计划表中承担任务的单位应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完成任务,并将有关文件提交法务部。
3.各单位应密切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切实执行本单位涉及法律介入的工作任务,并就本部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工作提交法务部审查及备案。
4.各部门应适时对本部门的涉及法律的工作与法务部沟通,并就设计公司级管理的法律事务及时上报公司法务部。
法律顾问工作计划四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有关规定。
1、各帮教小组在接到衔接通知书后,应签订帮教安置责任书,及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组织开展帮教。
2、各帮教小组要在安置乡帮教工作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确定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实行一帮一、二帮一、三帮一,切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
3、各村帮教小组要帮助、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
二、各村帮教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了解本辖区的回归人员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以及回归人员的摸底情况,调整工作布置。
三、落实见面和谈话机制。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找到本人,根据具体情况、文化程度、思想状况等不同情况,分别以不同方式把当前社会情况、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基本情况,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对其宣传和教育。坚持谈话教育,通过定期谈话和帮教,准确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回归社会后的困难等,针对性地落实帮教措施。
四、加强衔接工作,严防漏管失控。各安置帮教管理机构在接到名单后,应当逐一核实登记,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并完善帮教责任书,落实帮教措施,切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管理监控。做到当年的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对重点人员不能脱管失控,尽量减少漏管失控现象,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五、加强与派出所信息通报。及时将在教人员名单、核查通知书、释解通知书及办理报到登记、“三无”、“三假”、重点帮教管理、外地流入我乡、人户分离等人员基本信息主动通报派出所,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列管。
六、指导各单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支持帮教小组开展帮教工作,落实帮教安置工作职责。
法律顾问工作计划五
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职能作用,引导和鼓励法律服务队伍面向农村开展法律帮扶、提供法律服务,积极为全县“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服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大局,积极构建以法律服务队伍为实施主体、覆盖城乡的社会法治化建设工作新体系,推进城乡基本法律服务一体化,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乡村法律顾问的服务对象、顾问单位和顾问期限
乡村法律顾问的顾问单位是:全县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乡村法律顾问的服务对象是:全县21个乡镇(街道)、254个行政村和5个社区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覆盖率达到100%。
乡村法律顾问的期限是:三年,自201x年1月起至201x年12月止。
三、主要任务
(一)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为构建和谐农村服务;
(三)为“民主法治村”建设服务;
(四)为维护困难村民合法权益服务。
四、服务形式
(一)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
(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
(四)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
(五)协助处理其他涉法事务。
五、工作要求
1、强化意识。各法律顾问要树立服务大局、奉献社会的责任意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果。
2、定期联系。法律顾问要加强与顾问单位的联系沟通,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到基层开展法律宣传和服务、村务法律体检,形成书面体检意见,为乡镇政府及村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3、完善法律顾问示范点。要继续推进红星街道红星社区、鹤溪街道三枝树村、大际乡潘宅村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工作机制,以示范带全局,全面提升我县乡村法律顾问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