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体系为目标,培养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1
一步提升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市食安办的具体要求,特制定201-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镇长罗健勇为组长,镇武装部部长王锋、派出所所长何志宏为副组长,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国际化社区建设推进办、综治办、安监办、工商所、卫生院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如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
二、明确职责
(一)安监办负责组织食品经营、餐饮单位负责人、个体工商户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并会同工商所进行食品安全日常巡查。
(二)与各社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市场管理委员会、中(小)学、幼儿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查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户和小作坊,每季度至少巡查1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自检制度,开展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禁药物定性检测工作;强化餐厨垃圾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把关,加快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群宴管理和种养殖业监管,保证辖区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社事办、卫生院将定期组织流动厨师进行群宴知识学习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落实信息报送镇设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1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按月报送不少于1篇,组织4次以上专项整治活动。落实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报送内容和要求主要包括本系统、本部门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动态,监督检查信息,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
四、健全工作制度切实抓好工作检查落实,为深入做好我镇食品放心工程,实现本系统食品安全目标监管工作,将采取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经常性检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季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活动,每逢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检查,主要是重点、热点、难点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五、加大监管力度镇食安委和镇食安办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的综合监管职能,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责,在加强日常巡查和整治上加大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效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力推进成都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201-年,镇党委,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早已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保障食品安全经费。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走基层”系列报道活动工作部署,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措施成效和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食品药品安全、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塑造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监管为民”的良好形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推动我市转型跨越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我局“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调动媒体资源,加强宣传策划,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为主线,深入挖掘宣传报道监管工作新举措、新亮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感人事迹,促进监管经验交流,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发展,塑造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监管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走基层”系列报道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走基层相关工作。
三、活动时间
201年4月至12月。
四、活动主题
活动以“走基层、挖典型、讲故事、保安全”为主题,组织媒体深入食品药品监管一线调研和采访,重点围绕以下内容以记者亲闻、亲历的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一)报道新体制下市、县(区市)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创新监管机制所做的积极探索和取得的典型经验。
(二)报道我市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的各项举措和有效经验。
(三)报道我市加强政策引导,努力推进新修订GMP实施,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GSP,加强经营企业监管,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的各种措施和取得成效。
(四)报道我市推进医药产业发展所做的积极探索和取得的成绩。
(五)报道我市打假工作及查处的大案要案。
(六)报道各地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中的积极创新和优秀经验。
(七)报道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措施和工作成效。
(八)报道在一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
五、活动阵地和形式
市局以《--日报》、--广播电视台、市局门户网站等作为主阵地开设专栏或专题,以国家局、省局、市政府门户网站为补充,进行持续报道。各区市县局确定1至2家当地主流媒体作为宣传报道的主阵地,同时发动当地其他媒体参与。
市局组织媒体记者亲闻、亲历进行实地采访,将主题宣传、典型报道的视角聚焦基层。活动期间,各区市县局要积极向市局报送宣传线索。根据各地报道线索情况,市局将适时组织市级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其他线索由各区市县局自行组织媒体进行采访报道。市局将选取优秀稿件报送上级机关,并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以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体系为目标,培养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为核心,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政府和部门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解决我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本着求真务实和抓专、抓细、抓实的原则,继续推进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突出源头治理,通过更新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监管体系、加强部门协作、整合监督资源等方法,建立健全监管模式,形成监管合力。着重在种植养殖、原料购进、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五个环节的管理,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我镇食品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20--年目标
(一)食品安全工作目标
1、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监测率达35%,畜产品违禁药物、畜药残留抽样合格率上升1%。
2、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5%,餐饮业及其他集体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65%。
3、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95%,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达95%
4、食品加工点(户)乱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得到控制。
5、有效规范镇域商店食品散装食品经营行为。
6、农村群体宴席报告率达90%。
(二)药品安全工作目标
1、药品经营点严格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规范经营行为,药品分类管理进一步规范,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2、医疗机构严格从合法渠道进货,并作好各种记录。
3、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建立镇、村两级监测网络,直接向市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上报监测病例;卫生院或药店能自觉、认真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发现不良反应后能及时上报。
4、临床合理用药水平进一步提高,滥用抗菌素等得到有效遏制。
5、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充分发挥监督网络的作用,确保广大人民能就近买到安全、有效的放心药品,用药安全得到保障。
四、工作重点
(一)食品监督工作重点
1、重点环节:原料购进、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消费五个环节。
2、重点区域:农贸市场、镇村内的各类食品批发零售点、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馆。
3、重点品种: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酒类、饮料、儿童食品等。
(二)药品监督工作重点
1、以“两网”建设为重点,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方便、及时。
2、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加强对药品经营单位的监管,督促其管理规范化。
3、规范药品使用秩序,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各种记录,认真及时报送药品不良反应报表。
4、以整顿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为重点,杜绝非法广告。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镇直及驻镇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的职责、职能,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纳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重点,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自觉抵制有害食品药品。
(二)各村、镇直及驻镇企事业单位对自身监管的环节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明确年内本单位监管环节的整治和打假重点,日常监管要分片清楚、责任到人,做到人员、措施、工作到位。
(三)各村、镇直及驻镇企事业单位对季节性食物中毒要提前作好预警,并及时报市食安办。
(四)镇、村两委班子及时调整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发生变动的,应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正常运行,并将组织机构文件上报市食安办。
六、主要工作措施
(一)抓好综合组织协调工作
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全镇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实施中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向镇政府汇报阶段性食品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采取应对措施,适时协调组织开展全镇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二)加强农产品源头监管
镇食安办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推进安全优质初级农产品标准化绿色产业种植生产基地建设;二是严厉打击经营、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控制高毒、高残留有机磷农药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三是负责农产品及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
(三)畜产品源头监管
镇兽医站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推进安全优质养殖产业基地建设;二是要整治违法使用兽药及违禁药物行为,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经营的管理,密切监控“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防止其流入我市市场,严防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三是治理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四是负责和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场内生猪检疫的监管,杜绝病害肉上市。
(四)加强对食品生产源头的监管
镇经委负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法人、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督促其完善各生产环节管理具体措施;三是对食品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严格监控,特别要加强对粮(面粉制品)、肉制品、奶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保健品等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的监控;四是加强食品生产原料的监管,防止食品生产中使用非食品、劣质、有毒原料生产食品;五是加大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和抽检力度,确保流入市场食品的安全;六是重点监控面粉制品、油、豆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生产加工点,禁止生产企业使用矿物油、吊白块、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有毒非食用物质和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地沟油、陈化粮进行食品生产;七是加大对各类小型食品加工厂的整治力度,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小作坊要坚决取缔;八是对居民饮用水安全状况适时进行监控检测。
(五)抓好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镇食安办负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二是建立经营假劣食品惩戒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三是要督促和指导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和销售台帐制度;四是在经营企业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从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为切入点,本着积极、稳妥、务实的精神,推进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立;五是加大对市场食品的监督抽验,重点要放在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和乡镇农村,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追根溯源,查清其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督促经营企业主动找回已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六是对故意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谋取暴利的行为要坚决从重打击;七是对经营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追根溯源,依法严厉打击,对大案要案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行为;九建立食品安全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在主要集贸市场设立投诉服务点,接受消费者监督;十对商店(超市)散装食品经营行为,推进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先进经验;十一是严厉打击食品经营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六)抓好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镇食安办负责并做好以下相关工作:一要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业卫生许可准入制度,现场检查达不到条件的一律不得卫生许可准入;二是未经健康体检,不得发放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同时要保证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95%;三是努力提高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和餐饮业食品卫生分级量化管理范围,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餐饮小店要坚决取缔;四是监督、指导餐饮业(食堂)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藏、加工、餐饮器具消毒等各环节管理制度并落到实处;五是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努力提高监管覆盖面,对餐饮业(食堂)使用的粮油、调味品、酒类、饮料要加大监督和抽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控制;六是组织餐饮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及业务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诚信机制,树立诚信消费,从源头上遏制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七是按《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加强对散装食品的监管;八是对进入市场的饮用水(自来水、矿泉水、纯净水)、鲜牛奶(豆奶)饮料等卫生质量、安全状况适时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控制和处理。
(七)抓好药品安全工作
重点抓好药品流通环节、药品使用环节。确保广大人民用药用械安全有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抓好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和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卫生部门要抓好使用环节的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制度,做好各种记录,严格规范管理,并将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列入目标考核,使每一份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得到及时上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各类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监测,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其它各职能部门均应按照自己的工作分工作好相关管理工作。
(八)各村工作
一是做到食品安全工作年初有计划、有安排、有方案,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真实的文字记录和图片资料;二是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因地制宜地开展对农村群体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三是积极推进农村群体宴席报告制度的实施,按市食安办制定的《纳农村群体宴席食品安全报告检查登记表》做好报告检查登记和《农村群体宴席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月报表》的填报工作,农村群体宴席报告率要达到85%,检查率要达100%;四是进行农村市场专项整治,设立农村食品安全检查小分队,对举报多的地点、市场要反复突击检查;五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食品安全的执法监督工作;六是构建农村食品消费维权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申诉举报中心、举报站、村镇举报联络点维权体系;七是在“五一”、“十一”及元旦、春节前各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发现大案要案及时报告市食安委有关部门并配合处理;八是每月25日前按时将食品安全工作各种资料上报镇食安办公室;九是按时完成镇食安办临时按排的各项工作。
(九)综合整治工作
在“五一”、“十一”及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联合整治活动,解决日常监管中的难点问题和查处大案要案。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4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以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体系为目标,培养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为核心,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政府和部门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加强解决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街道食安办、经发办、农办、综治办、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如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市食安办报告。
三、明确职责与要求
(一)食安办负责组织食品经营、餐饮单位负责人、个体工商户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并会同河沥市场监管所进行食品安全日常巡查。
(二)与各村、食品生产经营加工等(小作坊)单位、中(小)学、幼托机构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查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户和小作坊,每季度至少巡查1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自检制度,开展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禁药物定性检测工作;强化餐厨垃圾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把关,加快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继续大力推进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的落实,重点加强农村自办宴席报备工作的督导与管理,确保辖区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安办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定期组织辖区内流动厨师进行群宴知识学习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落实信息报送
办事处设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按月报送不少于1篇,每年至少组织4次以上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动态、监督检查、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等信息报送工作。
五、健全工作制度
切实抓好工作检查落实,为深入做好我街道“食品放心工程”,实现本系统食品安全目标监管工作,将采取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经常性检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季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活动,每逢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检查,主要是重点、热点、难点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六、加大监管力度
街道食安办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的综合监管职能,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责,在加强日常巡查和整治上加大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效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5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难题,努力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为全镇食品经营企业提供一个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镇委、镇政府决定,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结合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会议精神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为目标,按照深化改革促发展,加强监管保安全,提升能力打基础,共治共享促和谐的总体部署,严格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的问责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全面贯彻落实任丘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化食品放心工程,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内容
(一)种植养殖环节。加大农(水)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水)产品流入市场,并且继续加强对种植养殖从业人员的服务指导。
(二)生产加工环节。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猪肉和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强化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切实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严把上市肉品质量关。坚决取缔设施简陋、不具备定点屠宰条件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无卫生保障措施的屠宰场点,大力推进牛羊禽的定点屠宰,加大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的巡查、回访力度和频次;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三)流通环节。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村组的各类食品批零点、小作坊、小餐馆、小食杂店的监管力度,严格实行食品准入制度,切实解决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专项抽查水产品、粮油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奶及奶制品、蔬菜、豆制品、饮料、酒类等品种。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加大对北漕口、出岸集贸市场等酒类经营业户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向农村,严把酒类商品市场准入关。(四)消费环节。镇中心区、各村及其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区域,继续推进餐饮企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企业集体、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小餐馆、小食品店的尤其是对各个中、小学校旁摊位的儿童食品的卫生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饮食摊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食源性疾病发生,并进一步规范出岸镇各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申报、备案,建立农村流动餐厅的厨师持证上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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