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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部工作计划

张林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环保行政服务能力,遏制环境污染行为。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企业环境部工作计划1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条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第二章环境监测工作

第四条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第五条每月3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报表》。

第六条生产办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第七条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条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第九条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第十条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

第十二条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一)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三)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对检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污染转移;

(四)在生产中,由于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污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以便做好协调工作;

(五)对于具有挥发性及产生异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挥发性气体造成污染环境或产生气味,避免污染环境或气味扰民事件的发生;

(六)凡在生产过程中,开停工、检修过程产生噪声和震动的部位,应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本

第四章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十三条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第十五条凡由于设计原因,使建设项目排污不达标,设计单位除负设计责任外,还应免费负责修改设计,直至排污达标,并承担在此期间由于排污不达标造成的排污费和污染赔款,对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生产装置污染处理不能正常运行,施工单位应免费限期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在此期间,发生的环保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章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

第十六条生产办要将环保设施的管理纳入设备的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环保设施需检修或临时抢修,要对其处理或产生的污染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

第六章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第十八条污染事故是由于作业者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污染事件,事故的处理按局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染事故划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或简报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环保部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接受处理。

第二十一条凡外来施工的承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签订双方要明确环保要求及规定,施工队伍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发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油集团、管理局、、实业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生产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企业环境部工作计划2

1、严格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保方针,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目标。进行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意识教育,使全厂形成了“我要环保”、“我为环保”的良好氛围。

2、推行清洁生产、开展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环保先行,末端治理不放松,发展循环经济、把发展循环经济放在重要位置;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变废为宝。

3、绿化美化环境,营造美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规范管理,持续改进企业环境绩效。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精髓是持续改进、持续实施,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做好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必须与规范的具有持续改进管理功能的环境管理体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4、落实节水、节电、节焦、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以技术创新为动力,采用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治理生产过程排放的污染物,全面完成减排计划;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进管理,提高综合利用率,进一步实施循环经济,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5、尽量利用其他专业统计已有的各种资料,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研究,总结成绩,找出矛盾,提出建议。

6、通过环境统计分析,反映出我厂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比例关系是否合理,为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7、使全厂职工了解自身的环境权利和义务,从而增强热爱环境、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各类环保公共事务进行深度参与,积极支持环保工作的开展。

企业环境部工作计划3

生产企业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生产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________公司。

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是公司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生产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设备管理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安保人员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草坪、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四章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公司要有计划的培养和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各单位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生产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安保人员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五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十七条公司每年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厂区环境状况。

第十八条生产车间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机动处、安全环保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现象。

第二十条固体废弃物应积极回收利用,禁止乱排乱堆现象,杜绝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事故。

第二十一条公司生产厂区及厂界绿化应以净化和绿化为主,兼顾美化,尽量采用对空气有净化作用的树种,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种植方式,扩大绿化面积。

第二十二条公司每年邀请环保局监测部门来厂进行监测,持续改进,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安全环保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环保设施运转使用情况及污染现象进行检查、指导,并对职工提出的环境问题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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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答复,对于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条设置环保员,负责本单位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并定期组织培训并进行考核。

第五章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二十五条对于新、扩、改建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提出防治措施。环境管理部门在工程筹建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筹建部门在对项目进行论证时必须考虑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评价中提出的或优于评价中的治理工艺。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工程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工艺设计应该积极采用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限度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工艺设施尽可能采用国家推荐的技术工艺,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术设备。

(三)工程施工阶段,筹建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施工计划与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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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工程同时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试生产或试运行前,由筹建部门申请,督察室、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设计管理处、安全科、生产使用单位等部门对设施进行验收,方可进行试生产或试运转。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七条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二十八条未经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等有关部门的同意,各单位对现有环保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动、改造。

第二十九条对于投入使用的环保设施应按照设计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维护,以保证其运行效果。

第三十条对于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部位、工艺,要查找产生污染的原因,改进工艺操作,加强人员操作,尽量避免污染。

第三十一条公司各单位对于新、扩、改建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技术协议等)必须上报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一份备案。

第六章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一、污染物排放需根据政府规定的排污量进行管理。

二、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时,安保人员应当按规定统计企业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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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浓度。(]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时更新。

三、新、扩、改建工程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及本制度第五章相关条款。

四、各单位必须保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三条防治废气、烟粉尘污染

一、各单位在生产工艺中易产生无组织的部位或场所,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收集和处理,在达到国家规定环保要求内,做到有组织排放。

二、禁止在厂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枯草、落叶、垃圾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恶臭气体的物质,各单位有责任教育其职工遵守上述规定。

三、对露天堆放的粉料堆场,使用单位要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粉料运输要采取加盖篷布等措施,禁止洒漏。

四、道路保洁清扫应当防治扬尘污染,清扫后的粉尘及垃圾及时运走。

第七章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一、合理安排生产,对产生废水污染的工艺、设备逐步进行调整和技术改造。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合理利用水资源,减少废水的排放量。

二、排放污水时,安保人员应当按规定统计企业拥有的污染物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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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提供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技术资料。[)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时更新。

三、新、扩、改建工程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及本制度第五章相关条款。

四、必须保证废水处理、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溢流废水污染物的浓度不得超过国家排放标准。

六、出现水污染事故后,安保人员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减轻或消除污染,并向公司领导报告,再由公司办公室向政府部门报告。

七、严禁向公司排水系统偷排废水、废渣、废油、废酸、废碱或有毒液体。

八、严禁向公司排水系统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各种垃圾及其它废弃物。

第八章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定义

固体废物: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第三十六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一、产生固体废物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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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的污染。

二、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三、应当根据公司的经济、技术条件对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积极回收利用。

四、需在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垃圾分类,及时清理,禁止随意扔撒或堆放各种垃圾。

第九章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定义: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致使污染物大量外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厂区环境受到影响,员工身体健康受到危害,给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第三十八条环境污染事故根据类型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第三十九条环境污染事故依据程度分为:

一、一般环境污染事故

(一)定义:指由于管理不当、操作失误或环保设施使用不当,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标1倍以上(含1倍),3倍以下(不含3倍),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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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

二、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3倍(含3倍)以上,5倍以下(不含5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事故。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4、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用时对其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经济处罚。

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5倍(含5倍)以上,10倍以下(不含10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事故。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3、因环境污染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用时对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5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对分管环保的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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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予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经济处罚。()

四、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10倍(含10倍)以上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

2、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

3、人员中毒死亡。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做出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以下经济处罚。用时对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10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对分管环保的领导予以5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十条事故的报告

一、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责任者或最先发现人,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车间主任、厂长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上报总经理。属较大环境污染以上的事故,应在两个小时内报至总经理,重大或特大污染事故经过总经理确认后,由公司办公室48小时之内报至上级行政环境保护管理部门。

二、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由产生污染单位填写《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单》(见附件),除留存外,送至公司总经理一份,送达时间不得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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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

第四十一条事故的调查

一、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公司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的调查与确认,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进行: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由生产经理负责;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由公司安保负责人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与确认;重大和特大污染事故,由总经理直接负责组织调查。

二、在事故调查中,要通过现场调查和必要的技术分析、鉴定或试验,查明下列事项:

1、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具体地点或部位。

2、造成污染事故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

3、危害程度,人员或动植物受害情况,经济损失数额等。

4、事故发生前生产情况,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作业人员作业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法设备工作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设备有无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发生前有无异常反映和征兆。

5、事故现场的照片资料等。

三、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有关情况后进行事故分析时,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确认事故危害程度和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或领导责任者。

第四十四条事故的责任分析及处理

一、通过事故的调查分析,根据事故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事故危害程度等,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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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经济处罚。[)

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对违规指挥者或违规作业者予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处罚。

2、违反工艺操作规程,野蛮操作。对违规操作者予以予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处罚。

3、设计、施工、安装上的失误。对相关失职者予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处罚。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1、下达和公布的指示、命令、决定以及规章制度等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规定。

2、环境保护等规章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的。

3、设备超过检修期、超负荷运行或设备、设施有缺陷又未采取措施的。

4、生产设备和环境保护设施在计划检修和保养时,对设备设施中残余污染物未经妥善安置和处理,随意排放的。

5、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违反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规定,擅自投产使用的。

6、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或发生事故后仍未采取措施造成污染的扩大或蔓延的。

二、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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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对有关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1、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推迟报告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以下处罚。

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元以上至2000以下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

3、事故发生后,由于渎职,不积极采取措施造成污染事故扩大和蔓延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0元以上至5000以下处罚。

4、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0元以上至10000以下处罚。

第四十五条确定污染事故依据

确定污染事故的程度以国家和地方下达的排放标准为依据。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环保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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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________×公司

污染事故报告单

企业环境部工作计划4

一、指导思想

__年我县环保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__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省、州环保工作部署,按照县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提升环境质量和环境监管,大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环境污染治理,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努力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和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1、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争取实施一批环保项目,扎实做好项目规划,增加项目储备量。

2、吸取阳宗海砷污染事件的教训,加强我县各企业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

3、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ⅱ级标准。

4、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

5、县城功能区噪声达标率达100%。

6、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7、完成60万元排污费的征收任务。

8、加强辐射安全管理工作,辐射安全发案率控制为零。

9、推进七彩保护行动,根据县政府制定的行动方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取得一定实效,按时上报专项工作总结。

10、矿山生态恢复工作取得新进展。

11、完成冠桂糖厂废水排放监控流量计及在线监控系统的安装。

12、不计算增量,完成削减化学需氧量(cod)200吨,削减二氧化硫(so2)80吨。

13、做好污染源普查的各项工作,确保污染源普查任务圆满完成。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部署

1、进一步做好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县人民政府重点工作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工作,建立工作责任、检查督办和协调机制。认真总结经验,做好上年度环保工作的州级考核验收。

2、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围绕工作重点,广泛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抓好“六.五”世界环境日的宣传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环境政策法规宣传,把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历史性转变的要求上来;及时报道和表彰环境保护的先进典型,公开揭露和批评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定期发布环境质量信息,维护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全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努力营造节能减排的舆论氛围。

3、加强请示、汇报,推动决策层对环保工作的进一步重视,力争解决部分事关环保事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

(二)严格总量控制,努力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1、层层细化分解减排任务,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将州上下达的cod和so2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具体排污单位,制定年度削减计划,将减排计划落实到具体项目。积极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做到持证排污,以证限污。

2、落实州对县减排目标的考核。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采取切实有效举措积极配合减排考核工作,确保州考核目标责任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落实。

3、抓好省控及重点污染源监管,建立科学的减排监测体系。按照“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的原则,认真落实总量削减计划。做好全县重点工业企业减排工作,配合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全力推进在线监测网络建设,强化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

(三)加强污染控制,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落实好环保治理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州环保局的统一部署,加快化工、冶金、采选、城市污水及水泥等重点行业的整治步伐,促进产业水平提升。

2、推进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西洋江、八宝河、阿科河等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一是积极协调编制八宝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二是继续推行限期治理制度,强化流域沿线重点污染源的监管。三是以开展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为重点,确保城镇集中式饮用水安全。

3、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依法加强清洁生产审核,为发展循环经济奠定基础。指导、督促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改造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建立企业环境行为评价体系并对金融等机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把企业的银行信贷、评先创优等与环境执法结合起来,强化企业的环境责任。

(四)加大执法力度,重点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1、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集中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新建排污口。二是集中整治环评率低、执行“三同时”不力的环境违法问题。纠正工业建设、管理过程中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三是集中查处重污染行业特别是化工、冶炼、采选等行业的违法排污问题以及危及饮用水安全和居民环境安全的违法企业。

2、加强环境应急工作,全力防范环境风险。一是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环境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二是督促重点涉危企业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建设应急事故处理设施。三是加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管理。

3、认真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进一步拓展环境投诉渠道,扩大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完善现场执法和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处理的责任,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强化办案质量,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

4、加强排污费征收工作,增强企业环境自律意识。按照“依法、全面、足额”的要求,加大排污费的征收力度。建立企业监督性监测档案,摸清超标排污企业的名单,并与排污收费、申报结合起来,以收费促进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

(五)严格环境准入,促进又好又快地发展

1、用好控制闸,为“不欠新帐”把好关口。建立总量控制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将总量控制的要求落实到审批项目管理中,切实做到增产不增污和增产减污。

2、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管,落实项目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抓好全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督查检查,对无环保审批或审批不完善的,依法依规责令其整改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推进规划环评,从宏观管理及决策源头防止环境污染。积极配合发改等相关部门,开展全县重点区域的区域环评,推进重点工业行业专项规划的规划环评试点工作。

(六)着力推进基础性的工作,提升科学管理的水平

1、推进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完善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界碑、界桩、警示标志的建设,对饮用水水源实施定期监测。进一步完善水源地安全设施,扩大隐患整治范围,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2、做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认真筹划,周密部署,按照省州要求完成全过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

3、进一步做好工业危险废物及电磁辐射污染源调查与申报登记工作,摸清家底,建立数据库。

(七)加强生态保护工作,实施农村环保小康行动计划

1、加大对全县生态环境的监督力度。积极探索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水电资源开发破坏生态用水的监管力度,开展旅游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遏制人为的生态环境破坏。

2、推进农村环保小康行动计划。按照环保生态村建设要求,建设好坝美、冷水沟、法棚、马路环保生态村。组织开展生态乡镇、绿色学校、绿色机关、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和环境友好企业的绿色创建工作,积极推进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进城乡生态系统良性互动,可持续发展。

3、加强矿山废弃采区的生态恢复。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1、加强作风和队伍建设,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全面开展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搞好行风建设,切实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意识,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树立良好的部门和队伍形象。

2、着力加强环境保护能力的建设。重点做好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以及应急处理能力建设。以国家扩大内需项目申报为契机,积极申报条件成熟的环保项目,进一步争取国家和省里支持,加大对基层工作条件的支持力度,逐步使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机构的仪器和装备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企业环境部工作计划5

__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理念,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环保局的工作部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立足改善环境质量,提升思想境界,提高工作标准,强化落实措施,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全面完成各项环保目标任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保障,不断开创环保事业的新局面。

主要目标: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比上年下降10%,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力争突破289天;水环境质量在巩固上年基础上力争有新的提高;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力争控制在56分贝以下,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力争控制在68分贝以下;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创模工作任务,为全市年底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验收做贡献。

__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__大、__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__大、__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__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行动,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积极探索环保新途径,努力实现环保工作跨越发展。

2.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解除环境难题。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切实可行措施,重点解决一批城乡结合部水气声渣污染、生态文明建设等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

3.筹备召开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大会,全面分解落实全区__年度环保目标任务。

二、扎实推进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工作,全面完成“__”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

4.按照国家《“__”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__”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__”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强化工程、结构和管理三大减排措施,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和督察,全面完成“__”减排目标任务。要做好污染源动态更新普查工作,提早谋划“__”减排规划,全面启动支撑__年减排工程建设项目,为明年任务完成奠定基础。

5.加强对全区“双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__年市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减排目标和工程措施;制订重点污染企业的总量分配指导方案或意见,把减排指标落实到企业、治污工程项目和具体责任人;召开全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会议,全面部署__年减排工作任务。

6.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辖区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双减排工作,全面、如实填报减排工程情况;环保部门要定期对各单位填报的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双减排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督促其完成减排目标。

7.辖区企业、单位要切实按同等比例减排,必须制定减排措施,提供检测报告,认真做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新增量与减排量情况的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

8.要加快能源结构改变。对于使用燃煤锅炉、窑炉的单位,必须使用含硫低的不粘结煤、兰碳或型煤,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

9.加大对辖区内各排污单位废水排放的检查力度,监督各排污单位切实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并提供真实的监测报告,监测频次应不少于每年2次。

10.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在工业企业全面推广清洁生产,全面采用节能降耗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造纸、石油化工、电镀、印染、建材、食品、热电等行业依法强制进行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突出抓好大气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辖区空气环境质量

11.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环保、监察、建设、市容、城管执法等部门在全区开展2-3次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各类施工工地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继续对辖区扬尘污染状况和降尘状况进行月监测、月通报。

12.开展燃煤烟尘污染专项治理。对集中供热企业、10蒸吨以上锅炉分层次抓好监管。继续实施对全区限煤区内4蒸吨(含4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拆除工作,确保完成5台拆除任务。

13.开展区域大气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西郊工业集中区大气污染整治成果,确保不出现环境污染反弹。

14.开展餐饮洗浴业烟尘、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联合城管、房管、工商、卫生等部门开展餐饮洗浴业烟尘、油烟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健全监督机制,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油烟污染问题。

四、严格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促进全区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5.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部门要加强与发改委等部门信息沟通,加大环评工作力度,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保证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要积极扶持技术先进、污染小的清洁生产工艺和高科技项目,坚决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选址不合理的污染项目。居民楼下的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16.加强新建项目环保“三同时”(建设项目与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落实情况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和广度,严格竣工验收程序,确保“三同时”落实率达到100%。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建设项目审批责任制,严厉查处未批先建和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推行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制度,实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竣工验收网上公示制度,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

五、全力冲刺创模工作,扎实推进创模“六大工程”

17.进一步加大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宣传力度,全力冲刺创模工作。要围绕创模未达标项目和达标项目的巩固、提高,扎实推进蓝天、碧水、绿色生态、垃圾清洁、工业治污、城市容貌六大工程,力争年底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

六、以噪声污染防治、辐射和危险废弃物监管为重点,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18.推进环境噪声达标区创建工作,确保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高于70%。加强区域噪声监管,抓好工业生产噪声管理,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19.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环境监管。积极推行建筑夜间施工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管理,加大对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为居民创造正常休息环境。

20.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落实中、高考期间巡回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控制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各类噪声污染,保证考生有良好的应考环境。

21.认真做好辐射环境管理。对全区放射源和电磁辐射单位实行统一监督管理,严格辐射安全许可,完成辐射申报登记工作,严厉查处非法销售、使用射线装置的违法行为。

22.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继续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强化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辖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开展实验室类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试点)工作;加强对化工废物、废弃化学品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定点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

七、强化环境执法,完善执法手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23.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心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大重金属污染企业监管力度,取缔、关闭国家明令淘汰的“__小”、“新五小”企业,严肃查处擅自拆除、停运污染治理设施和偷排、暗排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保后督察,抓好挂牌督办企业整改验收工作。

24.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认真做好排污申报、核定和复核工作,严格限定各类企(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浓度和总量,禁止无证排污及超标、超总量排污。

25.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加强排污费征收工作,促进全区排污费征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26.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定期公布有关环境保护指标,发布城区空气质量、城区噪声和生态状况评价等环境信息;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强化社会监督。加强环保和金融监管部门合作,向金融部门提供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信息。

27.加强环境信访工作。认真坚持12369环保投诉热线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对违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确保全年环境信访件查处办结率达到100%。

八、加强监测监察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28.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环保部门要强化环境监察、监测手段,加强监察、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设备配置,加大对硬件建设的投入,积极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

29.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要完善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监测和监理网络体系,认真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0.加强环境监测和科研能力建设。做好环境质量各项例行监测,扩大分析项目,加强综合分析。要开展影响我区环境质量的前瞻性课题研究,开展技术示范和推广技术成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九、立足服务好环保中心工作,认真做好环境宣传、统计和污染源动态更新普查工作

31.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组织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有关环境节日的系列纪念宣传活动;大力表彰“诚信企业”,及时报道环保工作的新进展、新经验,公开曝光一批违规审批、违法建设、违法排污行为;扎实推进环保绿色信贷管理;开展年度环境政策调研和调研成果评选;加强群众性环保科普活动,养成爱护环境的行为规范,以环境文化丰富精神文明,以生态文明推进社会和谐。

32.认真做好污染源动态更新普查工作。组织实施环境统计及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摸清辖区污染底数,科学分析辖区环境质量变化趋势,为政府环境保护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33.扎实做好环境统计工作。围绕“双减排”,逐步建立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机制,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服务。

34.加快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加强环保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及宣传工作,以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快信息化办公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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