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高素质乡村教师队伍
乡村教师是办好乡村教育的基础支撑,也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源泉。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x,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地方教师教育类高校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主力军
在我国教师教育领域,199所师范类院校加上406所从事教师教育的综合院校组成了我国教师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及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过程中,双一流师范类高校在教师教育方面主要是发挥重要的学科引领作用,而相对于我国基础教育中庞大的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需求,真正发挥主力军作用的是遍布全国各地、立足于服务乡村基础教育发展的由地方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组成的地方教师教育类高校。但在乡村教师队伍的建设中,我们也不难发现,由于我国社会城市化、区域化、非均衡化发展的特点,导致乡村教师培养和建设存在诸多困难,客观上存在乡村教师整体素质不高、发展机会较少、补充难等问题,出现优秀乡村教师、优质生源、学龄人口流失严重,造成乡村教师中倦怠化、老龄化、结构缺员问题突出,最终导致乡村教育质量提升更难。
《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不仅全面体现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而且为了更有效、更深刻地解决上述乡村教育之困和乡村教师之难,提出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和一系列的具体措施。对于地方教师教育类高校的人才培养和服务乡村教育等工作形成了核心指导思想和明确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
依据《意见》精神,地方教师教育类高校在师范生的培养和乡村教师的专业发展中,一是要对准新时代乡村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教师教育改革。在人才培养方案上要精准设计,大胆进行课程创新、教学创新、协同创新,教师教育类师资既要请进来,也要走出去,并通过教学、实践等途径,开展卓越乡村教师的精准培养。
二是地方教师教育类高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不仅要培养新型乡村教师的高尚师德和一专多能的良好职业素养,同时要注重乡村教育的需要,通过师范生的乡村教育调研、与乡村教师结对、乡村学校顶岗支教等过程来培养师范生的乡村教育情怀、乡村文化理解力、留守儿童的关爱、乡村社会发展等内在职业品质,促进广大师范生形成新时代乡村教师强烈的职业责任感、使命感和幸福感。
三是地方教师教育类高校在服务广大乡村教师专业发展中,要在服务区域中积极与地方政府、中小学协同,针对乡村教师的需求定向发力、精准施策,将高校资源推送给乡村教师,为乡村教师建设贴心的教师发展中心、教师专业发展学校、三名工作室以及落户中小学的高校学科专家工作室等多元发展平台,促进广大乡村教师想发展、能发展、发展好。
四是地方教师教育类高校要急乡村教育之所急,要充分发挥自己与中小学紧密结合、长期融合的优势,积极参与和承担定向公费师范生的培养工作,全面探索定向公费师范生的“县来县去、县来乡去、县来校去”等精准定向培养方式,同时探索“2+4”、“2+3”、“4”、“4+2”等不同规格的人才培养模式,既要精准解决乡村教育学前、小教、特教、艺术教育等师资的短缺问题,也要为乡村教育培养具有扎实专业素养、良好教育教学能力和教科研能力的优秀师资。
五是地方教师教育类高校要发挥自己熟悉地方基础教育,深刻理解乡村教育、乡村教师需要,与地方政府、中小学有良好的合作传统、基础的优势,要充分发挥自己服务乡村的功能,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通过教师互派、互聘,开放课题和项目,课程、教材、基地、试验区等共建、共管、共享,协同地方,促进乡村教育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到实处。
作为地方教师教育类高校的一员,肇庆学院在乡村教师的教育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整体改革和探索,形成了乡村教师教育“教师教育专业化,职前职后一体化,协同育人开放化,培养目标卓越化”为基本内涵的“肇庆模式”。学校的教师教育学院构建了特色鲜明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实训体系、竞赛体系、实践体系、培训体系和研究体系”;学校将教师教育学院与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融合在一起,实现教师教育功能的一体化和资源的高度统筹,并在广大乡村教师的专业发展中发挥出重要的平台作用;学校通过“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专家工作室、开放课题、开放课程、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等元素构建了一个服务乡村教师发展的U-G-S协同育人机制,形成了开放式的多方力量协同培养卓越乡村教师的人才模式;学校通过建设国内一流的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构建了师范生和乡村教师高度共享的专业发展平台,也成为市县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的示范化平台;学校同时探索了卓越乡村教师培养中“二次选拔制、双导师制、多学科制、小学期制、研修制、游学制”,取得了突出的效果。
在《意见》的指导下,肇庆学院将进一步发挥自己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作用,充分认识到培养高素质的乡村教师,保证有质量的乡村教育,促进广东粤东西北乡村振兴,建设教育强省具有新时代独有的历史意义和社会价值。肇庆学院将“做优师范”作为办学基本理念,进一步打造新时代“大教师教育”品牌,在定向公费师范生和未来卓越教师培养、乡村教师培训、乡村教育服务等方面发挥更全面、更积极的作用,强化“全国乡村教师专业发展论坛” 的平台作用,不断探索乡村教师的专业发展、管理改革、职业品质、培养改革与发展、成长规律和全科教师的培养等问题,促进新时代乡村教育实现公平化、均衡化、现代化发展,同时要实现乡村教师的人本化、全面化、卓越化发展目标。
荀子曰:“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在《意见》精神的指导和要求下,全国所有地方教师教育类高校行动起来,肩负起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主力军的责任,立足地方,服务乡村,着眼乡村社会发展,站在“教师强则教育强,教育强则中国强”的战略高度,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积极参与、担当、改革和实践,全力提升未来乡村教师培养质量,全力服务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我国必然能建设出一支水平高、结构优化、受人尊重、吸引力强、发展好的乡村教师队伍。
加快建设高素质乡村教师队伍 大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
乡村教师是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乡村教育的基础支撑,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陕西是地处西部地区的经济欠发达省份,贫困县数量居于全国前列,乡村教育发展滞后是制约全省城乡教育一体化、实现教育现代化的主要因素。对此,近年来,陕西省把发展乡村教育作为重中之重,把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关键环节来抓,整体部署,全面推进,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乡村教师政策用足用活,落实到位,打好“组合拳”,取得新成效。
陕西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思路是:通过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涵养教师热爱乡村教育的情怀;通过挖潜现有编制、优化队伍结构保证乡村教师数量充足;通过实施“以德为先、骨干带动、全员提升”的强师计划促进乡村教师素质优良;通过用好中央扶持政策、建立乡村骨干队伍、探索乡村教师帮扶制度激发乡村教师队伍的活力,让乡村教师下得去、教得好、看得远、留得住。
一是创新资源配置,确保乡村教师“下得去”。近年来,陕西省坚持存量挖潜,灵活用好现有编制,优先用于中小学教师补充,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和规模,鼓励引导公费师范生到乡村学校任教,在特岗计划和事业单位招教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体音美学科教师补充,到2021年底全面解决乡村学校体音美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不断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指导市县做好“县管校聘”,采取走教、支教、交流轮岗等多种形式,盘活师资,确保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偏远乡村学校能够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相关课程;持续用好“三区人才”教师专项计划、优秀乡村青年教师奖励培养计划和银龄计划等中央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教育人才资源优势,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
二是强化骨干引领,力求乡村教师“教得好”。积极发挥省市县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乡村首席教师和教育部领航名师、名校园长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名师大篷车”送教下乡、骨干教师联合教研、名师+研修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送教帮扶,助力扶智扶志。广大乡村教师足不出校(县)就可与名师和专家面对面交流,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一大批乡村教师走上专业发展的快车道。
三是提升“国培”实效,帮助乡村教师“看得远”。陕西省科学设置国培计划和省培项目,80%用于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实现贫困县区乡村教师全覆盖。通过“国培”项目区县教师发展中心、乡村教师培训团队、实习实训基地和网络平台“四大建设”,为县域乡村教师培训和专业提升的常态化提供有力保障;通过名师送教、名校浸入、名点示范“三名示范”,精准发挥国培项目“育种子、探路子、打模子”作用,使广大乡村教师身在乡村,放眼世界,开阔国际视野,更新教育理念,有效提升乡村学校研修品质和乡村教师专业能力。
四是加强政策激励,努力实现乡村教师“留得住”。陕西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重大问题,切实为广大教师办实事办好事,积极营造教育优先发展的良好氛围。通过强力督办,2019年全省落实资金7.31亿元,全面解决特岗教师工资待遇,并建立特岗教师工资待遇“年年清”机制,确保特岗教师享受当地同等条件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按照中央部署,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牵头,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强力督办,于今年7月底在全省107个县(区)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工资收入水平,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合法权益;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从43个集中连片特困县,于2019年扩大到所有贫困县,计划扩大到所有107个县(区),实现全省乡村教师全覆盖;落实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对长期扎根乡村学校的中小学教师,突出教学研究实绩,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落实乡村教师荣誉制度,两年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组织乡村教师疗休养,不断激发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乡村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是基础教育的“短板”,在教育现代化的推进过程中,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必须面对现实困难和问题,比如教师队伍数量、质量和增量都还不能满足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收入偏低,岗位吸引力不强,义务教育体音美教师的结构性短缺,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严重不足,数量短缺;农村优秀教师不足且流失严重,师德失范现象时有发生;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不够顺畅等,需要攻坚克难,难题。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提高乡村教育质量,建设高素质乡村教师队伍,是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关键要务。教育部及时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从激发活力、优化结构、人才培养、关心生活、提高地位等多个方面出台具体政策,给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打了“强心针”,吃了“定心丸”,做出“暖心事”,对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抓好《意见》的落实,需要把中央的政策与陕西的实际相结合,聚焦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扎实推进改革,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做出不懈努力。
一是实施强师计划,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能力。《意见》提出通过加强培养培训提高乡村教师质量,还要“培育乡村教育带头人”,我们结合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实施师范教育振兴计划,重点为乡村学校培养小学全科教师、初中短缺学科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推进实施陕西省新一轮中小学“三级三类”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造就十万名骨干教师队伍;推进中小学“两级两类”骨干校(园)长培养计划,造就数千名骨干校(园)长队伍;实施“卓越校长领航计划”和“三秦名师领军计划”,打造一批陕西教育领航领军人才,积极培育骨干,带动全员提升;着力为乡村骨干教师名校访学、高端研修、跟岗实践、域外交流、学历提升等创造条件;实施全员素质提升计划,确保每位教师每五年不少于360学时全员培训;鼓励各地采取多种措施引导优秀校(园)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通过送教下乡、城乡结对、跨校交流和网络研修等形式,全面提升乡村教师的能力和素质。
二是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意见》提出“创新挖潜编制管理,提高乡村学校教师编制的使用效益”,要求我们继续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尽快完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探索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在设区市市域内调剂机制,对事业编制超编满编的县(区、市)在市域范围内调剂解决;深化中小学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关心乡村教师生活,在培养培训、骨干选拔、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继续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优化乡村教师发展环境,加快乡村教师成长步伐。
三是完善待遇保障,全面提升教师社会地位。《意见》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对乡村教师的生活和成长高度关注,从提高社会地位、提高生活待遇、完善荣誉制度,以及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针对我省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偏低、教师职业吸引力不强的实际,从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提升乡村教师待遇和教师社会地位等方面,重点就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在全省逐步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进一步明确改革目标任务;加快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继续落实乡村教师疗休养制度;定期评选“乡村教师突出贡献奖”,激发广大教师从事乡村教育的热情核活力。
中央关于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已经明确,关键在于抓好落实。我们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教育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扩宽工作思路,解难题,补齐短板,确保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助力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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