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误解,认为它等同于“铁饭碗”或“终身制”,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实际上,只要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样可以被解除。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和坏处有哪些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和坏处有哪些
对于企业来说,它是一种留住人才的方式,表明企业对员工的忠诚度和能力给予了认可。特别是在那些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减少因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可能导致的损失。12
对于劳动者而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供了一种更稳定的工作环境,减少了他们因为担心合同期满后被解雇而频繁跳槽的可能性。这样,劳动者可以在一个单位或部门长期工作,不必担心合同期满后的就业问题。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赋予劳动者更多的劳动权益保障,因为他们不需要担心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是否会续签。如果劳动者想要离开,只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坏处:
对于企业来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存在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员工的流动性。这意味着企业在未来任何时候解除或终止合同都需要面对补偿的问题。124
对于劳动者来说,失去不断跳槽以增加工资的途径可能是不利的。虽然这并不直接限制他们的流动性和收入增长,但缺乏这一激励可能会导致他们在职业生涯中缺乏动力去寻求新的职位机会。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