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就是“让别人看完能理解”或者“通过练习我能掌握”的内容。掌握知识点是我们提高成绩的关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整理的初中数学重点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中数学重点知识点
1.有理数:
(1)凡能写成形式的数,都是有理数。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整数;正分数、负分数统称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注意:0即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a不一定是负数,+a也不一定是正数;p不是有理数;
(2)有理数的分类:
2.数轴:数轴是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一条直线。
3.相反数:
(1)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我们说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相反数;0的相反数还是0;
(2)相反数的和为0?a+b=0?a、b互为相反数。
4.绝对值:
(1)正数的绝对值是其本身,0的绝对值是0,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注意:绝对值的意义是数轴上表示某数的点离开原点的距离;
(2)绝对值可表示为:或;绝对值的问题经常分类讨论;
5.有理数比大小:
(1)正数的绝对值越大,这个数越大;
(2)正数永远比0大,负数永远比0小;
(3)正数大于一切负数;
(4)两个负数比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5)数轴上的两个数,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6)大数—小数> 0,小数—大数< 0。
6.互为倒数:乘积为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注意:0没有倒数;若a≠0,那么的倒数是;若ab=1?a、b互为倒数;若ab=—1?a、b互为负倒数。
7.有理数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3)一个数与0相加,仍得这个数。
8.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
(1)加法的交换律:a+b=b+a;
(2)加法的结合律:(a+b)+c=a+(b+c)。
9.有理数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a—b=a+(—b)。
10.有理数乘法法则:
(1)两数相乘,同号为正,异号为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2)任何数同零相乘都得零;
(3)几个数相乘,有一个因式为零,积为零;各个因式都不为零,积的符号由负因式的个数决定。
11.有理数乘法的运算律:
(1)乘法的交换律:ab=ba;
(2)乘法的结合律:(ab)c=a(bc);
(3)乘法的分配律:a(b+c)=ab+ac 。
12.有理数除法法则:除以一个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注意:零不能做除数。
13.有理数乘方的法则:
(1)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
(2)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注意:当n为正奇数时:(—a)n=—an或(a —b)n=—(b—a)n,当n为正偶数时:(—a)n =an或(a—b)n=(b—a)n 。
14.乘方的定义:
(1)求相同因式积的运算,叫做乘方;
(2)乘方中,相同的因式叫做底数,相同因式的个数叫做指数,乘方的结果叫做幂;
15.科学记数法:把一个大于10的数记成a×10n的形式,其中a是整数数位只有一位的数,这种记数法叫科学记数法。
16.近似数的精确位:一个近似数,四舍五入到那一位,就说这个近似数的精确到那一位。
17.有效数字:从左边第一个不为零的数字起,到精确的位数止,所有数字,都叫这个近似数的有效数字。
18.混合运算法则:先乘方,后乘除,最后加减。
本章内容要求学生正确认识有理数的概念,在实际生活和学习数轴的基础上,理解正负数、相反数、绝对值的意义所在。重点利用有理数的运算法则解决实际问题。
体验数学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生活实际的需要。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教师培养学生的观察、归纳与概括的能力,使学生建立正确的数感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师在讲授本章内容时,应该多创设情境,充分体现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地位。
初中数学知识点总结
1、重心的定义:平面图形中,几何图形的重心是当支撑或悬挂时图形能在水平面处于平衡状态,此时的支撑点或者悬挂点叫做平衡点,也叫做重心。
2、几种几何图形的重心:
⑴ 线段的重心就是线段的中点;
⑵ 平行四边形及特殊平行四边形的重心是它的两条对角线的交点;
⑶ 三角形的三条中线交于一点,这一点就是三角形的重心;
⑷ 任意多边形都有重心,以多边形的任意两个顶点作为悬挂点,把多边形悬挂时,过这两点铅垂线的交点就是这个多边形的重心。
提示:
⑴ 无论几何图形的形状如何,重心都有且只有一个;
⑵ 从物理学角度看,几何图形在悬挂或支撑时,位于重心两边的力矩相同。
3、常见图形重心的性质:
⑴ 线段的重心把线段分为两等份;
⑵ 平行四边形的重心把对角线分为两等份;
⑶ 三角形的重心把中线分为1:2两部分(重心到顶点距离占2份,重心到对边中点距离占1份)。
上面对重心知识点的巩固学习,同学们都能熟练的掌握了吧,希望同学们很好的复习学习数学知识。
初中数学必背知识点
一、角的定义
“静态”概念:有公共端点的两条射线组成的图形叫做角。
“动态”概念:角可以看作是一条射线绕其端点从一个位置旋转到另一个位置所形成的图形。
如果一个角的两边成一条直线,那么这个角叫做平角;平角的一半叫直角;大于直角小于平角的角叫做钝角;大于0小于直角的角叫做锐角。
二、角的换算:1周角=2平角=4直角=360°;
1平角=2直角=180°;
1直角=90°;
1度=60分=3600秒(即:1°=60′=3600″);
1分=60秒(即:1′=60″).
三、余角、补角的概念和性质:
概念:如果两个角的和是一个平角,那么这两个角叫做互为补角。
如果两个角的和是一个直角,那么这两个角叫做互为余角。
说明:互补、互余是指两个角的数量关系,没有位置关系。
性质:同角(或等角)的余角相等;
同角(或等角)的补角相等。
四、角的比较方法:
角的大小比较,有两种方法:
(1)度量法(利用量角器);
(2)叠合法(利用圆规和直尺)。
五、角平分线:从一个角的顶点引出的一条射线。把这个角分成相等的两部分,这条射线叫做这个角的平分线。
常见考法
(1)考查与时钟有关的问题;
(2)角的计算与度量。
误区提醒
角的度、分、秒单位的换算是60进制,而不是10进制,换算时易受10进制影响而出错。
初中数学定理归纳
1、不在同一直线上的三点确定一个圆。
2、垂径定理:垂直于弦的直径平分这条弦并且平分弦所对的两条弧
推论1①(不是直径)的直径垂直于弦,并且平分弦所对的两条弧
②弦的垂直平分线经过圆心,并且平分弦所对的两条弧
③平分弦所对的一条弧的直径,垂直平分弦,并且平分弦所对的另一条弧
推论2圆的两条平行弦所夹的弧相等
3、圆是以圆心为对称中心的中心对称图形
4、圆是定点的距离等于定长的点的集合
5、圆的内部可以看作是圆心的距离小于半径的点的集合
6、圆的外部可以看作是圆心的距离大于半径的点的集合
7、同圆或等圆的半径相等
8、到定点的距离等于定长的点的轨迹,是以定点为圆心,定长为半径的圆
9、定理在同圆或等圆中,相等的圆心角所对的弧相等,所对的弦相等,所对的弦的弦心距相等
10、推论在同圆或等圆中,如果两个圆心角、两条弧、两条弦或两弦的弦心距中有一组量相等那么它们所对应的其余各组量都相等。
11、定理:圆的内接四边形的对角互补,并且任何一个外角都等于它的内对角
12、①直线L和⊙O相交d
②直线L和⊙O相切d=r
③直线L和⊙O相离d>r
13、切线的判定定理:经过半径的外端并且垂直于这条半径的直线是圆的切线
14、切线的性质定理:圆的切线垂直于经过切点的半径
15、推论1经过圆心且垂直于切线的直线必经过切点
16、推论2经过切点且垂直于切线的直线必经过圆心
17、切线长定理:从圆外一点引圆的两条切线,它们的切线长相等,圆心和这一点的连线平分两条切线的夹角
18、圆的外切四边形的两组对边的和相等,外角等于内对角
19、如果两个圆相切,那么切点一定在连心线上
20、①两圆外离d>R+r
②两圆外切d=R+r
③两圆相交R-rr)
④两圆内切d=R-r(R>r)⑤两圆内含dr)
初中数学公式大全
1、一元二次方程解法:
(1)配方法:(X±a)²=b(b≥0)注:二次项系数必须化为1
(2)公式法:aX²+bX+C=0(a≠0)确定a,b,c的值,计算b²-4ac≥0
若b²-4ac>0则有两个不相等的实根,若b²-4ac=0则有两个相等的实根,若b²-4ac<0则无解
若b²-4ac≥0则用公式X=-b±√b²-4ac/2a注:必须化为一般形式
(3)分解因式法
①提公因式法:ma+mb=0→m(a+b)=0
平方差公式:a²-b²=0→(a+b)(a-b)=0
②运用公式法:
完全平方公式:a²±2ab+b²=0→(a±b)²=0
③十字相乘法
2、锐角三角函数定义
锐角角A的正弦(sin),余弦(cos)和正切(tan),余切(cot)以及正割(sec),余割(csc)都叫做角A的锐角三角函数。
正弦(sin):对边比斜边,即sinA=a/c;
余弦(cos):邻边比斜边,即cosA=b/c;
正切(tan):对边比邻边,即tanA=a/b;
余切(cot):邻边比对边,即cotA=b/a;
3、积的关系
sinα=tanα·cosα
cosα=cotα·sinα
tanα=sinα·secα
cotα=cosα·cscα
secα=tanα·cscα
cscα=secα·cotα
4、倒数关系
tanα·cotα=1
sinα·cscα=1
cosα·secα=1
5、两角和差公式
sin(A+B) = sinAcosB+cosAsinB
sin(A-B) = sinAcosB-cosAsinB
cos(A+B) = cosAcosB-sinAsinB
cos(A-B) = cosAcosB+sinAsinB
tan(A+B) = (tanA+tanB)/(1-tanAtanB)
tan(A-B) = (tanA-tanB)/(1+tanAtanB)
cot(A+B) = (cotAcotB-1)/(cotB+cotA)
cot(A-B) = (cotAcotB+1)/(cotB-cotA)